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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自治区级和校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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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06-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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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2006年自治区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6月底进行,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此次精品课程申报原则上按照《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执行。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宁夏大学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主讲教师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经上网。同时,为评价主讲教师个人的授课效果,还需在网上提供不少于二位主讲教师(含课程负责人)每人30分钟以上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并提交光盘。提交近几年的考试试卷(至少二年)、标准答案、试卷分析及近三年对课程的评价材料。
精品课程建设要从课程规划、教学队伍、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激励和评价机制等方面入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重点建设。精品课程的申报以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并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以及对自治区其他院校和我校同类课程教学的示范、指导作用。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凡申报精品课程者,需将课程建设要求的全部材料上网。
2、需要先填写宁夏大学精品课程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以利评审备案。
3、2006年精品课程申报时间截止为6月20日。
4、学校将于6月25日前组织、评选校级精品课程。
三、区级重点课程的检查、验收
原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计算机文化基础、大学英语、数据结构、预科英语、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农田水利学、建筑结构等要接受此次区专家组的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将授予自治区级精品课程。不合格将通报批评,要求课程所属学院责成其课程负责人务必按照精品课程的要求做好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并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履行申报程序。
四、推荐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此次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实行限额申报,望各教学单位把握时机,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我校将从评选的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参加“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教务处
二〇〇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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